1适用范围
1.1本说明书适用于航空铝锻件内部缺陷的超声波检查。
1.2根据按设计图纸规定的探伤部位和验收级别可按本说明书规定制定出具体锻件的探伤图表供检验人员使用。
1.3对于曲率较大的部位一般不检查,有特殊要求的带曲率的部位,由设计、冶金、探伤人员共同协商、采取工艺措施或按4.2.4条规定的特殊方法进行检查。
1.4锻件应在淬火之后按本说明书进行检查。
2要求
2.1仪器
超声波探伤仪频率至少包括2--5MHz。仪器的其它性能应符合HB/Z59-81《航空金属材料零件超声纵波探伤说明书》的规定。
2.2探头
在铝锻件超声波探伤中主要采用水浸纵波直探头和双晶探头,亦可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采用接触法纵波直探头和横波探头。
2.2.1水浸纵波直探头可采用一般的非聚焦探头,频率通常用5MHz(个别情况可采用2.5MHz或10MHz),探头的其它性能应符合HB/Z59-81的有关规定。
2.2.2双晶探头主要用来检查薄工件或近表面缺陷,该探头的上下盲区用规定的试块(图2)经测量均不得超过2.5mm。如果下盲区大于2.5mm应进行双面探伤,频率应采用5MHz(个别情况亦可采用2.5MHz或10MHz)。对于每个双晶探头都要用规定的试块作出相应的距离--振幅曲线。
2.3耦合剂
图1双晶探头距离--振幅曲线
可用清洁水作为水浸法的耦合剂,水中加入防腐剂和润湿剂,水可以采用加温至60℃再冷却到室温或静置数小时的方法进行除气处理。接触法的耦合剂一般可以采用机油,对表面光洁度较差的可以采用水玻璃、油膏等。
2.4检查装置
如果锻件或检查部位几何形状简单,可用适当的机械传动机构,使探头相对锻件移动进行检查。对于形状比较复杂的截面可用支撑管进行检查,以便使探头移动灵活。支撑管与探头要配合紧密,不得松动,以免改变声束方向。
2.5参考标准试块
参考标准试块一般可分三种类型。
2.5.1第一种可用来校验仪器或探头的性能,在对形状比较规则的部位进行探伤时,可用于调整仪器灵敏度及评定缺陷,具体要求见HB/Z59-81(附录B)。
2.5.2第二种是用来对形状比较复杂的部位探伤用的试块,这种试块的形状、表面状态、材料牌号与热处理状态等应完全与受检件一致。
2.5.3双晶探头用的对比试块,可用于检验仪器与探头的上下盲区,制作距离--振幅曲线,亦可用于作检查薄锻件和厚件近表面缺陷时作为缺陷评定试块。
2.6受检件
受检部位的表面要清洁、光滑、无凹坑、疤痕、飞边,表面光洁度不好的要进行打磨或加工。
3验收标准
用于航空铝锻件的超声波探伤共分AA、A和B三个级别,对飞机锻件一般采用A、B两个级别,具体规定如下。
3.2在按任何一级进行检验时,在规定的灵敏度下如果出现杂乱信号或一次底反射波高有大于几何形状相同的正常材料的50%的变动时,需进行材料的冶金分析
以确定其原因,对该材料的验收与否的判据应以冶金分析的结果为依据。
4检验方法
4.1水浸法
4.1.1水层距离的调整,首先要使受检件的底波出现在两次界面波前面,同时满足HB/Z59-81附录C的要求。
4.1.2灵敏度调整要用与工件厚度相同平底孔埋藏深度的参考标准试块,按所要求的标准孔将回波高度调到满刻度的80%,在选择试块时,如无相同平底孔埋藏深度的试块,要按内插法选择,而不得用外推法。